各二级学院、部处、直属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进一步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坚决防止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绍兴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暨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启动仪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中午12:30。
二、活动地点
南山公寓广场。
三、活动内容
1. 学生公寓消防疏散演练;
2. 已收交学生公寓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销毁仪式;
3. 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暨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启动签名仪式;
4. 消防逃生体验;
5. 消防安全知识展板;
6. 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资料散发;
7. 灭火器和消防水枪使用演练。
四、活动参与相关部门及人员
校办、保卫处、学工部(团委)、宣传部、研究生处、外事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
校平安办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