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外教、外国专家、留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学习、工作的外教、外国专家和留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根据高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涉外事件主要是涉及我校外教、外国专家、留学生的事件。具体包括:
(一)交通事故;
(二)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
(三)失窃、坠楼、入室抢劫、中毒、火灾等意外事件;
(四)个人突发性疾病或群体性流行疾病;
(五)因政治、文化、宗教等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六)因心理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自杀、自残、自虐事件;
(七)因制度或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上述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快速及时
第一知情人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向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二)客观公正
全面了解情况,客观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要公正,按照法规政策办事的同时也要考虑国际惯例,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三)讲究策略
处理涉外突发事件时,一定要讲究策略,把握时机,防止因方式不当而激化矛盾,使事态失控。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外事处及相关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及相关学院分管领导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及时了解事件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
2.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起因,及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4.掌控局面,防止事态恶化;
5.如需当地医疗、防疫、公安等部门介入的,应积极予以配合;
6.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四、应急工作程序
根据意外事故、疾病、文化冲突、心理障碍等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视规模、性质、影响并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迅速制定解决方案,积极稳妥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第一知情人要及时报告学院主要负责人;
(二)学院领导及时赶赴现场,控制局面,了解事件具体情况,酌情进行处理,并马上向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通知留学生家长;
(三)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马上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四)遇严重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开展自救的同时应立即拨打110、120等电话求救;
(五)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留学生所在国家驻华使领馆汇报;
(六)及时妥善做好应对媒体、赔偿、事后资助等善后处理工作。
五、涉及外宾在我校访问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涉及我校出访人员在国外发生的突发事件可参照此办法执行。